1、直接虚拟主机用户用户自行备案,备案成功后填写以下《备案核实登记表》,由我们核实后开通网站,开通网站后当天必须上传ICP电子证书,并将ICP备案号码标注在网站首页底部,链接向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,主机使用时间从开通之日起计算。

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网址: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 [备案申请表格格式下载]

以前备案的用户可登录会员专区查询备案资料

请保证以下资料的真实性,以备查实并为即将开展的公安备案作准备。
请务必在备案成功,能在miibeian上查询到以后再填登记表,否则我们审核时查不到即不予受理。

须提供以下资料:
网站域名,主办单位,证件号码,负责人,办公电话,电子信箱,通信地址

备案后上传证书,标注备案号的方法:

1、将获得的bazs.cert证书上传到网站的cert目录
2、在网站首页下方标注备案号
3、将备案号做链接指向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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